站在己方的立場爭取利益&是否以客觀的角度持平而論

 

這是今天跟一個同事講到有到快吵起來的議題

起因在於開學前的「課務編配小組會議」

他不認為身為科任學年主任就一定要幫科任老師爭取減課

他認為六年級老師真的很辛苦,為什麼他的身份不能提出六年級老師減課的意見

當然,我並沒有一定認為科任學年主任就不能為六年級提出減課的意見

但身為「科任」學年主任我認為該有一些立場上的選擇

畢竟掛了「科任」學年主任的牌子,且爭取的也並非不公不義的減課,其實沒道理把減課的額度默默送給別的年段

我認為,身份上的不同,所附予的責任就是先把所屬範圍內的人員福利積極爭取

這不也是為何要有各單位代表的原因!從自己單位的角度看到所需,提出意見,行有餘力再為別人說話

不過我也得強調這不代表從己方角度出發,就等同於惡質的強力爭奪豪取

兩者是切割分離的概念

且當其提出六年級老師減課的提議時,我覺得也默默偏離了客觀持平的角度(這是同事自己覺得自己是用客觀的角度切入,而不應該用身份來主導),有真的所謂的客觀嗎?誰的標準才叫客觀

 

同事另外提出,他認為自己都有做到學年主任該做的事

但若更細緻的觀看,所謂有做到學年主任該做的事意涵到底為何?

做到該做的事並非只是訊息的傳遞或服務

舉例而言:

在會議上把科任老師的意見提出

提出後有實際的作為讓提出的意見做到改變

兩者是不同層次的做到,而哪一種才會被人認為更具「學年主任」的身份呢!

 

又換句話說:

平常的角色都扮演的恰如其份

但在重要的事務上卻不讓人覺得為科任學年發聲

哪一種影響老師覺得「恩!果然是學年主任,有幫我們著想」的層面比較大?當被認為重要的大事沒被提出時,即便平日做得再好,被忽略的大事所帶來的殺傷力會輕易的被平日瑣碎的小事做得好的辛勞撫平嗎?

 

我當然認同高年級老師的辛勞!

但對壓在自己身份上所代表的意義,是否有清楚的認知,我覺得真的也應該思考

我想心態上的準備是重要的

我不太認為同事有把自己的心態轉為「科任」學年「主任」,而是停留在「老師」的心態

人說:換了各位子會了各腦袋,用來譏諷無法全盤考量,作為偏頗

但:換了各位子若還用以前的腦袋處理新位子上的事,不也是各可能會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異現象嗎!

 

以上也可能是我的偏見,但提出來想想,釐清自己對這些事的想法與概念,也是我把與同事之間的爭論提出來的重要原因之一,想活得比較清楚一點~即便是偏見,也想知道自己偏見的論調來自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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